关于2025年辽宁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(盘锦地区)拟认定候选名单的公示
根据《关于开展2025年辽宁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辽科办发〔2025〕47号)和《辽宁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管理办法》(辽科发〔2025〕4号)的相关要求,盘锦市科技局会同盘锦市科协联合开展了2025年辽宁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申报认定工作,经网上申报、实地调研和专家评审等程序,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期为2025年8月8日至8月14日。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,可以向市科技局提出,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。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,提供联系方式。凡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,不予受理。
联 系 人:市科技局计划与社会发展科 李刚
通讯地址: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16号
联系电话:0427-2824073
盘锦市科学技术局
2025年8月8日